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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楠律师 王雪楠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现执业于江苏瀛鑫(射阳)律师事务所。王雪楠律师执业十几年以来,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数百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深得委托人的好评。王雪楠律师工作责任心强、思维缜密,办案严谨、法律功底扎实...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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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雪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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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网络犯罪案件分类

一、网络犯罪案件分类

针对网络的犯罪的表现形式进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网络窃密。

利用网络窃取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是网络犯罪最常见的一类。当前,通过国际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国际犯罪分子每年大约可窃取价值20亿美元的商业情报。在经济领域,银行成了网络犯罪的首选目标。犯罪形式表现为通过用以支付的电子货币、账单、银行账目结算单、清单等来达到窃取公私财产的目的。

2、制作、传播网络病毒。

网络病毒是网络犯罪的一种形式,是人为制造的干扰破坏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的一种技术手段。网络病毒的迅速繁衍,对网络安全构成最直接的威胁,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

3、高技术侵害。

这种犯罪是一种旨在使整个计算机网络陷入瘫痪、以造成最大破坏性为目的的攻击行为。世界上第一个将黑手伸向军用计算机系统的15岁美国少年米尼克,凭着破译电脑系统的特殊才能,曾成功进入“北美防空指挥中心”电脑系统。

4、高技术污染。

高技术污染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有害数据、发布虚假信息、滥发商业广告、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行为。由于网络信息传播面广、速度快,如果没有进行有效控制,造成的损失将不堪设想。  

二、网络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动机这几种因素。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因为在这类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进入系统以前,需要通过输入输出设备打入指令或者利用技术手段突破系统的安全保护屏障,利用机信息网络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破坏网络管理秩序。这表明犯罪主体具有明显的犯罪故意,而且这种故意常常是直接的。即使是为了显示自己能力的侵入系统的犯罪,行为人也具备明显的“非要侵入不可”等等的念头,显示了极强的主观故意。

三、面对网络犯罪的对策

网络犯罪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实施的高科技犯罪,因此,防范网络犯罪首先应当依靠技术手段,以技术治网。主要措施有:

1、防火墙(Firewall)技术。该软件利用一组用户定义的规则来判断数据包(Package)的合法性,从而决定接受、丢弃或拒绝。

2、数据加密技术。在计算机信息的传输过程中,存在着信息泄漏的可能,因此需要通过加密来防范。

3、掌上指纹扫描仪。该仪器可以将用户的指纹记录下来,存入指纹档案库。当用户登记使用该电脑系统时,扫描仪还会将用户的指纹与库中的指纹相对照,只有当指令与指纹均相符时,才能进入系统。

4、通信协议。通过改进通信协议增加网络安全功能,是改善网络措施的又一条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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